为深入开展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能,强化监管举措,精心组织,严抓严管,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溪城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查入店消费人员是否落实“测温戴口罩、出示绿码”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公筷公勺”及“分餐制”;是否存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和及违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规定的行为;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7日一次核酸检测是否到位,经营场所每日两次环境消杀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采购使用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无“鄂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等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严查市场主体及农贸市场。查市场主体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炸鱼、及绝户网等捕鱼设备设施及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查零售药品经营企业。查各药店是否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全面监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退烧类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人员信息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四是查快递物流和冷链仓储行业。查看快递物流企业是否做到“人防”和“物防”相结合、“外防”和“内控”相结合,是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技术指引,对作业场所、进出车辆、收寄物品进行全面消杀,一线从业人员是否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定期接受核酸检测;叮嘱冷链仓储企业要严格落实落细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紧盯“货、车、人”各个环节,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食品购进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自身防护等工作。(李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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