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直5家医疗卫生单位、公路沿线6家乡镇卫生院召开了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会。
会上,传达了县委文明办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集中对《条例》进行了学习。
要求各单位,一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和工作会议的形式对《条例》进行学习,单位与职工签定《文明交通》《节约粮食》《公筷公勺》《移风易俗》等承诺书,建立约束机制,敦促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积极践行;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对《条例》进行刊播宣传,有包联社区的单位翻印《条例》,在周五志愿服务日下沉社区分发给社区居民,努力形成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求对在医疗机构内部抽烟的行为进行劝导,对屡劝不止的进行抓拍,并上报县委文明办和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内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曝光;四是近期组织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卫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培训,培训后组织考试,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成绩合格上岗。
会后,各参会单位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将把《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积极践行,确保《条例》实施取得成效。(汪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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