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活动。主要由全市大型连锁超市在城区设置的销售门店及大型单体超市门店参与。
实行在醒目位置公示承诺书。参与活动的超市、门店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署名的《“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书》,公开向消费者承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
规范食品经营者市场销售行为。对入场经营的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供货商许可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进行自查,鲜肉、冷冻肉须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入场销售,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配备必要的防虫、防蝇、防尘设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推广使用放心肉菜电子追溯系统。对已建立放心肉菜电子追溯体系的企业应坚持使用,未建立的应积极建立电子追溯体系,使进入市场销售后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流通全过程可追溯。
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潘涛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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