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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正式启动

时间:2012-03-04 08:37:59      字体:  打印  播放
25日,我县2011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学程序,提高培训质量,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发文,自即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年检内容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学籍及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年检资料等。此次年检采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查,审批机关审查材料和现场复查的办法进行。
重点检查内容为:依法办学、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管理、招生、学籍管理、收费、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发布备案情况等。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基本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年检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公示,按规定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刘晓彦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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