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12月份以来,为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和服务对象工作需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四进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开展学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公(私)立幼儿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要求学校教职工、特别是后勤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不采购过期和无生产日期的食品,不采购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农产品,确保教职工饮食安全。
开展学法进商户活动。深入大型超市、个体工商户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要求个体工商户不经营过期、无生产日期和标签不合格的食品,不销售无“CCC”认证的电器产品和无“合格证”的工业产品,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深入生产企业广泛宣传《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企业不生产无标产品,不超期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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