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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地税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惠及200商户

时间:2011-12-22 16:39:21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优势,支持个体经济快速发展,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竹溪县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统计数字显示,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后,全县超过200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仅2011年11月共享受营业税优惠3万多元。这些免缴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今后将增加可支配收入,与此相关的从业人员和家庭也将直接受益。
从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次(日)营业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凡达不到起征点的,营业税及随营业税附征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再征收。为了使该项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社会公众,竹溪县地税局主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政策的落实。一是认真学习,利用周四学习日时间,第一时间将省、市局关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进行传达,使地税干部准确掌握政策规定,提高依法征税能力;二是广泛宣传,该局一方面借助各种媒体、网站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另一方面通过上门辅导、办税场所集中公告等的形式,对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由税收管理员深入乡镇、街道,逐户发放相关政策宣传资料,让广大纳税人知晓此次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内容和意义;三是紧抓落实不打折扣,根据调整后的起征点,及时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税负。采取阳光定额办法,对定额户情况在民主评税公开栏进行公开,力求做到同等路段、同行业、同样规模的个体户税负基本相同。四是认真调查,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纳税人对此次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反应,掌握起点再次调高后对税收收入及征管工作的影响,认真总结分析,探索征管思路;五是加强后续管理,对起征点调整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继续做好服务和发票发售工作,对起征点在“临界值”的纳税人动态跟踪,实施精细化管理;在生产经营、资金运转方面给予关注和关怀。(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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