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是高度认识。高度认识“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全县“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后,该局积极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学习,深刻地领会了会议精神,清楚地认识到“治庸问责”工作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推动廉洁从政、司法为民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明”就是明确任务。通过学习,明确了这次“治庸问责”工作要从“理想信念不牢、精神状态不佳、大局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优、工作推进不力、为民办事不实、创新能力不够、工作绩效不显、执法执纪不公、作风纪律不严”10个方面进一步整改和提高。
“精”就是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把这次“治庸问责”工作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以治促改、以问促建,全面提高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严”就是严肃纪律。整个“治庸问责”活动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从严自查,从严检查,从严整改,从严查处、务求实效;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廉洁自律,公开服务承诺,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肖玉生 邹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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