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了解掌握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规范操作程序。各村成立由村委会干部、委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对本村申请低保的对象集体进行评议和监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乡镇政府成立农村低保评审小组,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完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实现分档补助、分类施保。
强化低保资金管理。对全县农村低保金实行由银行“一卡通”发放,低保金存折和低保证由低保户本人保管,低保户可凭“一卡通”到当地银行领取低保金,确保农村低保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保证农村低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村低保户手中。通过民政、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杜绝利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李琼 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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