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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1-10-17 08:01:17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县财政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认为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该局始终坚持依法聚财、理财、用财,围绕体能、智能、技能,用优惠政策激励干部、用健全制度管理干部、用真情实感感召干部、用优良作风带动干部;实行学习培训激励机制、评先表模激励机制、参加活动激励机制、区域差别补助机制、调研宣传奖励机制。系统上下形成一股强劲的比、学、赶、帮、超氛围。2010年,全县财政收入达25167万元,增幅在全市名列前茅。 (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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