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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五项措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效显著

时间:2011-10-09 16:28:30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竹溪县财政局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财政,在全县财政系统上下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最近,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鄂文明(2011)10号《关于确认上届湖北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通知》确认竹溪县财政局为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局已连续六届荣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一是健全组织抓创建。成立了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创建规划,把创建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财经所、机关各股室,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二是完善制度抓创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干部理财行为。局党委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健全的制度推进管理干部规范化。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各项学习制度,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倡廉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
三是提升服务抓创建。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积极开展“五不让”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是增强效能抓创建。深化财政改革,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公文流转,符合审批程序的专项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等非工资性支出原则上3个工作日拨付到位。
五是丰富载体抓创建。丰富财政文化生活,凝聚干部职工活力,把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与加强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刘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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