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领导抓督办、督办抓领导”的原则,成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线指挥员”和“一线工作者”。实行“四定五包”制度,即定领导、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救济等手段,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二是完善信访机制。继续坚持实行“零报告”信访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了信访案件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是加大调处力度。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套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时限”的“五个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不断推进我局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
四是加大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工作责任制,对上级交(转)办和排查出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进行交办,定期进行督查,通过派人现场督查、电话督办、召开会议督办等方式,准确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了信访工作力量;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今后将不断健全“信访矛盾化解日”、初信初访化解机制和三级联动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童佑铭朱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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