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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被评为十堰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时间:2011-03-28 08:53:34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笔者从十堰市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组委会获悉,县人民医院被评为十堰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0年是县人民医院成立的六十周年。自建院以来,县人民医院一直坚持“求实、创新、进取、奉献”的精神,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医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医院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措施,为打造老百姓满意的一流医院不断努力,“平价医疗,专家坐诊”的服务理念已经在溪城深入民心。
在硬件方面,该院每年都在完善诊疗体系,升级诊疗设备,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在软件方面,该院的医护人员坚持钻研医术业务,彰显医风医德,解除患者病痛。该院还倡导打造亲情服务,倡导人性关怀,以诚信和热情感染患者。
该院不仅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相信很多溪城人民都了解“微尘献真情,仁爱助健康”的公益活动,这正是该院在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启动的系列公益活动。该院一直坚持开展惠民医疗活动,解决消费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不仅如此,2010年,响应十堰医学会号召,该院志愿者义诊队走进周边社区、走进武警、消防官兵军营、光荣院等进行义诊,为武警、消防官兵军营、光荣院等官兵、群众提供健康查体,医学知识普及服务。
该院肖院长表示,这次评选榜上有名,对进一步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做大做强专科品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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