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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打击砍伐“风景树”行为

时间:2011-01-24 09:25:51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河南商贩花万元从龙坝镇购买的一棵桂花树被康家岭木材检查站没收并罚款。同时,林业公安、稽查队、各场站组成严打专班,深入林区调查取证,至此,县林业局打击砍伐“风景树”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随着林业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风景树”也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经济价值。为保护好“风景树”,该局成立了“风景树”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宣传单1万多张,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风景树”对发展旅游经济的重要性。该局对个别林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要采伐的单位,严把审批关,杜绝“风景树”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的发生。对省、市、县建设确需购置的“风景树”采伐必须报省以上林业部门审批。该局对标湖林场、十八里长峡、关垭子等景区的“风景树”都按高度、直径以及辐射程度进行登记并张贴编号和管理标语,切实做好每棵树的登记和宣传管理工作。(梅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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