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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1-01-13 14:26:40      字体:  打印  播放
笔者日前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险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诊治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该法实行社保转移接续办法,取消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充分保障个人社保权利,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有强制措施。以省级统筹为基础。养老保险将逐步实现全国统筹。 (李玉梅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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