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路路域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竹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积极行动,于2025年3月26日在s238K28+950米处,对1块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开展了拆除工作,并在执法过程中践行说理式执法理念。
2025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非标,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勘查该非标宽1米,高3.5米,位于s238k28+950米左侧公路用地范围内,其设立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判定其属于违规设置。在拆除行动前,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与非标设置者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等公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以及非标对公路交通安全和路域环境的不良影响。通过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积极劝说,当事人逐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
拆除当天,执法人员提前在现场设置警示区域,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使用专业机械设备对非标进行拆除,整个过程规范有序。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完成非标拆除任务,并对现场残留杂物和垃圾进行了清理,确保道路恢复整洁畅通。此次拆除非标行动,不仅是对公路法规的严格执行,更是竹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践行说理式执法的生动实践。通过“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增进了与群众的相互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竹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公路路域环境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为群众创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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