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编办聚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在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执法主体及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执法工作走深走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精简规范行政职权,编制执法事项目录。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遵循“谁执法、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结合《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分类清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形成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1项。通过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实现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保障执法主体适格,服务执法证件申办。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行政执法考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编办对照行政执法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执法证件办理的具体要求,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及新设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等行政执法主体、新招录或新调入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完成了20个县直单位、13个乡镇共计252人的资格审查,为行政执法考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紧扣行政执法培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落实全省建立健全机构改革相关配套体制机制推进会要求,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联合举办了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理论、案例分析、执法实操等内容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规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下一步,县委编办将立足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运宝 付修山 贺建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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