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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刘会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时间:2024-10-09 10:17:1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担当新使命,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发文《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经过严格评选、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刘会华脱颖而出,成为全省仅有的四位、十堰唯一获此殊荣者,正式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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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会华,现年57岁,现任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他不畏牺牲,奔赴疆场,报效国家,荣立三等功。转业到地方从事民政工作后,他一干就是30余载,以勤恳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勇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他传承部队优良作风,对福利院实行军事化管理,日常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他甘当孤儿的父母,争做院民的“贴心人”,视老人如亲人,福利院处处洋溢着和谐美好的氛围。刘会华先后11次获得市、县两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还被十堰市政府授予“全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县民政局党组号召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向先进看齐,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爱民利民、亲民惠民的为民情怀;学习他锐意创新、不断进取的开拓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廉洁自律、永葆本色的公仆品格。共同努力办好民生实事,奋力谱写竹溪民政事业新篇章。(陈建华 陈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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