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县财政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为重心,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日常监管力度。该局组建专班对各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采购人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完善编制采购预算,迅速公开采购合同,按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通报,已经发现采购人的违法违规问题6个,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
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今年上线的湖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全流程进行智能化监管,通过政策引导功能,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和减少政府采购违规行为,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以数字化监管的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从计划制定到履约验收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效能和透明度。
创新代理机构监管方式。以创建政府采购“大代理”合作新模式先行试点为抓手,印发了《竹溪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规范》,从代理机构基本要求、采购方式适用、代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引导各代理机构走差异化、专业化新路径,同时修改完善代理机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对代理机构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约束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督效率和质量,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汪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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