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也没有报酬,今年县司法局出台人民调解补贴方案,对调解案件进行‘一案一补’,使我们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更有干劲了”,日前,水坪镇沙坝村调解员雷民文这样说道。
今年6月,竹溪县印制了《竹溪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方案》,根据纠纷调解的难易复杂程度,县司法局按照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等次按30元到3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补贴。《方案》出台后,各级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显著增强,排查化解力度明显加大,总结出了“四事四全”工作法、“四驱齐动”工作法、“四前”工作法等一大批“枫桥式”工作方式方法,主动介入纠纷调解4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9.1%以上。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县各乡镇表示,与往年相比,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真正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化解在基层。(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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