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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交警“五结合”开展不佩戴头盔专项治理

时间:2024-07-23 11:40:00      字体:  打印  播放

七月份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坚持问题导向,在持续推进城区交通秩序“大宣传、大规范、大查处”活动中,采取“五结合”,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旨在进一步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

定时定点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大队机关与中队抽出90余人,采取每日早、晚高峰时段,在城区水务局、保险公司等12个重要十字路口规范车辆与行人按信号灯通过;上班时段由辖区中队实行巡逻车流动查处,在勤务上实行乘车与摩托车分组机动灵活巡查,有效挤压其违法存在的空间。

城区与农村道路相结合。辖区中队联合乡镇派出所交警队长、兼职交警、路长联责联勤,结合“夏季行动”和防汛排险要求,在城区、国省道和乡镇“路口、村口”错时上路治理其违法行为。

教育劝导与现场处罚相结合。在查纠中,按照县局优化营商环境18条和“首违不罚”措施,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进行批评教育、劝导纠正、参加值勤等简便易行措施后,提醒推行离开。对严重超标的电动车、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以及超员车,坚决处理到位。

部门配合与敲门行动相结合。在专项治理中,城管局管理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和规范行人走人行道;创文办推荐九十多名青年志愿者给交警分配到各路口,在交警指导下,身穿平安义警服、手持小红旗、拉线执旗、按信号灯引导行人规范走人行横道线安全通过;对不戴头盔和不文明通行的单位人员,分别采取曝光、抄告、“敲门行动”等措施进行联合治违。

宣传与违法曝光相结合。发布专项治理工作通告,除宣传小分队多点拍摄其违法行为在LED大屏上滚动播放外,还邀请县融媒体记者随警采访车辆违规掉头、行人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后专题播放,并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进行深度宣传,扩大警示教育深度和广度。

专项活动以来,交警大队投入警力1710人次,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现场劝告、批评教育、“首违不罚”1200人次、超员处理30余起、值勤50余人、暂扣无牌车辆40余辆、曝光2期40余人、敲门行动12人次,高峰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头盔配戴率高达98%,持续巩固严管厚爱效果。(刘惠国)

( 责任编辑:涂慧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