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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诉前“鉴定+调解”暖民心

时间:2023-09-13 15:50:15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人民法院法院创新推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

今年以来,受理诉前鉴定案件26件,已完成鉴定程序17件,平均鉴定时长同比缩短20%。依据诉前鉴定结果成功调解案件1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近20天。

“一盘棋”协同联动。提请县政府出台《竹溪县创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先行区试点县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召开先行区创建工作推进会4次,由法官、调解员组成专门服务团队2个,挂牌成立诉前调解室1个,凝聚全县各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合力,全面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一站式”司法为民。在县社会治理中心成立竹溪县诉调对接工作室,以“1+1+N”(即1名法官,1名书记员和N名特邀调解员)模式组建诉前调解团队。畅通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案件绿色通道,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主动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诉前鉴定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做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好”。

“一系列”资源整合。充分整合案件智能评估、鉴定、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推动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流程精细化、清单化管理,最大限度缩短各环节、各流程用时,构建多点衔接、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矛盾纠纷化解成本。 

“一体化”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建立“人民法院诉前鉴定在线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流程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当事人、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提出鉴定需求,符合条件的系统审核后转入诉前鉴定,尽早解决涉鉴定事实争议,同步开展诉前调解,促进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化解、及早化解。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把服务做“优”、把实事办“实”,不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为竹溪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何煜姣 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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