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泉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积怨已久的离婚诉讼纠纷,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支付被告10万元,和平分手。
原告袁某某与被告鲁某某结婚已十余年,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婚姻关系难以维持。近年来,双方多次提起离婚诉讼。本次诉讼中,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后更是对共同财产及债务情况分歧很大。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对双方意图和目前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了解,在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无法和好,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下,主持双方调解离婚。承办法官通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共同债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数额达成了一致,原告当即前往银行取出20000元现金带到了法庭,交由被告点验并交付,并通过转账向被告转款80000元,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圆满化解,得到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一致认可。
家事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处理得当则重归于好、皆大欢喜,处理失当则可能使矛盾升级、隐患不断。因此,法官处理家事纠纷案件时,更讲究“案结事了人和”。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婚恋家庭纠纷矛盾,泉溪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家事审判理念,耐心地倾听、用心地调解,尽可能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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