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一是切实加强林区内的道路交通、学校、诊所、旅游地及公共场所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严禁干部职工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对原有的小水电、矿产等在建项目,凡不具备安生生产条件的,要求一律停产整顿;三是检查火灾隐患,加强火源管理,制定消防预案,增强抗御火灾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求快速反应,及时有效进行扑救。对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四是对非煤矿山、建筑工地、锅炉等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查处违章作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五是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林区内中、小学校师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严禁师生乘座非客运车辆,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玩水戏水。(孟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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