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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开展五项活动为党的“十八大”献礼

时间:2012-05-28 15:14:04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司法局党组认真把握中央、省和市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把创先争优列为2012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根据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势、特点、任务等要求,局党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强化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设五项中心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活动,争创新的业绩,为党的“十八大”献礼。
开展“三服务一促进”活动。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理念和服务意识,紧扣股室职能职责,落实“深、圆、见、严、公、宽”六字方针(法制宣传要“深”、人民调解要“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要“见”、法律服务监管要“严”、公证、鉴定要“公”、法律援助要、“宽”),为推动竹溪跨越发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优质快捷的服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县司法局将楚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专业人才统筹起来,与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结对子提供法律服务,保证一个企业有一名社会律师、一名公证员、一名援助律师挂牌服务,制作竹溪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进企业公示牌,注明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络方式及执业地点,为企业及职工提供最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已为县宾馆、县梅子贡茶业公司、创艺皂素公司等近20家规模企业提供了上门挂牌服务。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集中研究我县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及活动要求。活动期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05件,化解纠纷301件。
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五个一”活动。为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县司法局坚持 “六个结合”:即坚持监督管理与人性化关爱相结合;法规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强化社会责任感与开展心理疏导相结合;常规教育管理与亲情互动管理相结合;矫正人员的奖励激励与训诫惩处相结合;矫正干部岗位目标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在认真细致研究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历是两个多月,扎实认真的开展“五个一”(一次滚动摸排,一次分类培训、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亲情家访、一件实事帮扶)活动,核查摸清了本辖区内矫正对象和帮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就业情况,准确掌握每位矫正对象的现实思想、生活、生产及工作状况。使137位矫正对象、169名安置帮教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溶入社会的信心勇气,也让他们的亲属进一步端正了态度、增强了帮扶教育的责任。
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以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为标准,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阳光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活动开展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所有工作者及律师立足本职岗位,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发挥方便、灵活、快捷的特点,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优先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涉及生活保障金、索讨劳动报酬、请求支付赡养、抚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截止目前,在公共汽车站等人口集中地段树立大型广告宣传牌2个,悬挂宣传标语5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78件,减免当事人代理费用8.2万元,为当事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肖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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