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汉龙化妆品有限公司”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和《国家药监局关于依法调查有关化妆品违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功效问题的函》要求,近日,竹溪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排查。
此次排查以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甲店、超市商场化妆品专柜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国家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要求各经营单位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等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反馈自查情况,对通报的假冒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强化指导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收集,对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查验,做好各项台账记录,严把进货关,严禁销售假冒不合格化妆品。
此次共检查经营单位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未发现销售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情况。(县市场局药械化安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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