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 麻将馆成赌毒“据点”

时间:2012-03-11 08:51:2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赚钱 麻将馆成赌毒“据点”
警方经营数日收网抓获16人
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为了筹措吸毒的钱,走上以贩养吸的邪路;一个麻将馆主为了赚钱,竟容留他人吸毒、赌博……3月2日,东岳公安分局对经营数日的案件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吴某等16名违法行为人,摧毁一个贩卖、吸食毒品及赌博犯罪窝点,当场缴获冰毒、麻果等一批毒品。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刘道西 岳龙 实习生 陈静思

刑满释放不久
麻将馆里再染毒瘾

1971年出生的吴某,初中文化,家住张湾区。1997年,吴某因盗窃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6年刑满释放后,吴某一直在社会上混,没有正当职业,有时打起麻将来就没个点儿。
吴某的父母都是70多岁的人了,对不务正业的儿子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却管不了。
2010年,吴某在麻将馆认识一个叫阿毛的人。阿毛令吴某很感兴趣,因为他能弄来或白或红、吸食了能让人短时间内兴奋的东西——毒品。
其实,吴某对这种东西并不陌生。早在1997年,吴某入狱以前就多次吸食海洛因,后来在服刑的时候将毒瘾戒了。吴某说,他打麻将经常是通宵,甚至几天几夜,有时候精力跟不上,就通过阿毛买来冰毒、麻果等毒品,在麻将馆里面吸食,以使自己亢奋能持续打麻将。就这样,戒掉毒品十几年后,吴某又开始复吸,且每两三天就要吸食一次。

为筹措毒资
走上以贩养吸邪路

阿毛的毒品是从成都买来的。一开始,吴某吸食的毒品是阿毛买来后再卖给他的,后来混熟了,阿毛带着吴某一起去外地买过几次毒品,吴某因此认识了外地卖给阿毛毒品的毒贩。
随着吸毒次数的不断增加,吴某口袋里已没有更多的钱供他买毒品。于是,他决定以贩养吸。
2011年12月下旬的一天,吴某通过电话与成都的毒贩联系,让毒贩准备好毒品。然后,吴某带着数千元毒资,乘车赶到成都。在一家宾馆大厅,吴某以冰毒每克400元、麻果每颗50元的价格从毒贩手里购买冰毒10克、麻果40颗。
今年2月初,吴某又赶到成都购买毒品。在某宾馆2楼一个房间,毒贩将10克冰毒、40颗麻果交给吴某。2月下旬,吴某与毒贩约好后,再次赶到成都,在汽车站门前马路边上与毒贩交易。
吴某将这些毒品带回十堰,一部分自己吸食,一部分高价卖给麻将馆内打麻将的人,从中牟利,用于购买毒品和日常花销。
吴某常把毒品带在身上,自己在麻将馆吸食的同时,直接卖给打麻将的人;他不在麻将馆时,接到打麻将的人需要毒品的电话,他就将毒品送过去;有时,吴某将毒品交给麻将馆从业人员,由他们代卖;此外,麻将馆从业人员还从吴某手中购买毒品,卖给打麻将的人。

为了多赚钱
麻将馆容留他人吸毒

现年43岁的女子阿兰收入不高,其妹妹便将自己位于东风公司总装配厂附近的一套住房无偿提供给她使用。
今年1月中旬,阿兰与他人合伙在镜潭路附近某小区开了一家麻将馆。后来因为麻将馆人杂,很多人在那里赌博、吸毒,合作11天后,阿兰从中撤出来不干了。在此期间,看到打麻将的人在下半夜吸毒后变得精神了,阿兰出于好奇也吸食了两次。
为了生活,2月中旬,阿兰又在妹妹提供的房子里开了一家麻将馆。麻将馆里有两台自动麻将机,不管客人赌多大,按每6小时200元钱的标准从中抽头。其间,吴某曾多次向打麻将的人兜售毒品。
打麻将的人常躲在麻将馆旁边的小房间里吸毒。刚开始,发现打麻将的人吸食毒品后精神特别好,打通宵都不困,有的还用它来解酒,阿兰和帮其看场子的妹妹只是好奇。“我内心其实比较痛恨毒品,害怕出事,但后来发现客人们吸毒后可以通宵打麻将,我的生意好,客人们给台子费很痛快,我赚的钱也多。”阿兰说,她和妹妹便睁只眼闭只眼,容留打麻将的客人在麻将馆里吸毒。“他们一般都是几个人一起吸。”有时,客人们吸毒的时候也请阿兰和她妹妹吸两口。

警方秘密侦查
彻底打掉麻将馆毒窝

1月底,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有人在某小区麻将馆里明目张胆贩卖毒品。
东岳公安分局局长胡晖、副局长吴根明立即指令刑侦大队二中队长线经营,力争一举端掉这个盘踞在居民区的赌毒窝点,铲除这一社会毒瘤。
民警侦查发现,一个名叫“大傻”的男子在城区大肆贩卖毒品,并长期在张湾某居民区麻将馆内参与赌博,于是秘密对“大傻”展开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大傻”姓吴,家住张湾,因盗窃曾于1997年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一直无业。
3月2日,警方侦查发现,吴某将于近期离开十堰前往上海“谋求更大发展”,立即实施收网行动。
当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茅箭区一宾馆内将吴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冰毒13包、麻果20余颗。
当晚7时许,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第五治安队民警联合出击,在车城路某小区阿兰所开麻将馆内,将阿兰等15名涉嫌吸食毒品、赌博的违法行为人抓获。
经查,2011年12月至今,吴某多次从外地低价购进冰毒、麻果等毒品,然后以冰毒每0.3克500元、麻果每颗100元的价格在阿兰经营的麻将馆内出售给前来参与赌博的人员,先后获利5万元,均被吴某用于再次“进货”和生活消费;阿兰除在其经营的麻将馆内帮助吴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外,还涉嫌参与赌博、抽头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吴某、阿兰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违法行为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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