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表示,今后,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当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经费保障不到位、交通协管员工资发放不及时甚至靠罚没款解决工资的客观事实,各地必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加强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组织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全面查找执法队伍中容易出现不规范、不廉洁、不公正问题的风险环节,尤其要检查“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经费支出与交通违法罚款挂钩,以罚养人等问题。要加强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经费待遇的保障,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由地方财政统一保障相关待遇。凡是地方财政无法保障的,一律不得由公安机关自筹经费招聘或留用交通协管员。
黄明还表示,公安部交管局和各交警总队都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微博、开设专栏、设立信箱,随时欢迎、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建议。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各地要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查处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促进公正廉洁交警队伍建设。
黄明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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