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或试行综合税制 高收入者个税将多缴税
楚天金报讯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一面是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争议不断,另一面则是专门针对房地产、金融行业等高收入人群个税征收改革的“综合税制”方向,已悄然在学界和征管部门之间形成共识。
4月26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透露,税收征管部门已经准备在金融、房地产从业者等高收入群体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试点工作。而在此之前,高收入群体与普通工薪阶层一样,采用分类征税制度,即将收入分类申报,按各项分类收入标准征税。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税收征管机关的证实。
“综合税制”指将个人或征税对象的所有收入先行加总,然后按照一定的税率统一征税。按照综合税制的征收方式,高收入群体的缴税额度,恐将有所提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行业看,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3122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排第二位的是金融业(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为30513元。而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80772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排名第二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6659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
据称,对高收入人群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将成为个税改革一大突破。
而对于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方案,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目前个税改革不能盲目地模仿国外,首先要清楚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是对个人征收还是家庭征收。“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收需要掌握足够的家庭信息,而目前我们是没有这个条件的。”(秦楚网)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