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2-04-13 11:13:2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县政府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68名文秘干部。
一、遴选名额68
二、遴选条件和资格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县乡在职在编在岗两年以上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2.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和合作共事能力;
3.本科学历,写作能力特别强的可以放宽到专科;
4.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况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416日至420日上午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综合科(县政府大楼一楼12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正面全身照1张;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县政府办综合科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采取现场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后,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差额20%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六)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县政府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党支部负责组织。选拔全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2721579(县政府办综合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