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我县对偏远乡镇教师实行交通费定额补助政策

时间:2012-04-12 08:51:07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偏远乡镇教师福利待遇,我县决定从今年起对偏远乡镇教师实行交通费定额补助政策。补贴对象为南部山区9个乡镇的在职在编教师,补助标准为:鄂坪乡、汇湾乡、泉溪镇、新洲乡、兵营乡、天宝乡等6个乡镇的在编教师每人每年600元;丰溪镇、桃源乡、向坝乡等3 个乡镇的在编教师每人每年1200元。据统计,此项政策将惠及809名偏远乡镇教师,每年可享受总计63.72万元的交通费定额补助。( 尚魁富 张春晓 徐 慧)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