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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调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12-04-10 11:02:52      字体:  打印  播放
日前,县人大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青海、帅建国的带领下,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桃源乡、县河镇、经济局、计生局及源茂林场等单位,听取了关于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汇报,深入农户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组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实施以来,县计生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做到了“五个到位”,即计生政策宣传到位、计生机制建立到位、奖扶政策落实到位、计生干部履职到位,以法律应有的严肃性对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攀升,推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调研组也指出了我县在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违法生育处理没完全到位、部门之间配合没完全到位、流动人口管理没完全到位、计生经费没完全到位,这些没到位的工作要加以跟进,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全到位。
调研组建议,要继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工作,并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氛围,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县政府应组织、协调、督促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加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力度,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管力度;要大力度地落实好各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巩固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氛围;要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执法震慑力。对计划外生育的家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计划生育部门要与法院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加大征收力度。同时要加大对计划外生育处罚情况的宣传,进一步遏制违法生育现象;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园区、农村,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妻,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办理,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张体辉 万文 柯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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