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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新闻网讯: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时间:2020-02-01 15:57:5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包括外地在我县救治人员)病毒感染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感染者用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落实免费救治政策。从留观、隔离到治疗的全过程一律免费,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实行定点医院救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对感染病毒患者一律先予救治,不得因救治费用问题拒收。(定点医院名单附后)

四、简化异地就医流程。竹溪籍城乡居民在外地感染病毒请前往当地定点医院救治,属在竹溪县参保的先救治后备案,由竹溪县医保局与外地救治医院对接办理结算手续。对于无备案手续不能收治我县患者的外地医院,请及时与竹溪县医保局联系,由竹溪县医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外地参保人员感染病毒患者在我县就医免办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竹溪县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竹溪县医保局将依据参保患者的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统一与参保地医保部门结算。

五、畅通医保业务网上办理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了网办业务绿色通道。医保相关业务可采用“网办”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外出。网络不通和不了解网办程序的患者,请电话联系竹溪医保局,工作人员可代办或电话指导办理。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0719-2726689     13207268592(敖远平)

竹溪县人民医院:0719-2730049

竹溪县中医院:0719-2731261

县妇幼保健院:0719-2726415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