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
投票表决
会议任命刘学华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通讯员 汪晶 报道:2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金昌、陈冬芝、梁吉祥、罗勤、周有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沈康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维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事项及人事任免。会议任命刘学华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师永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
刘学华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12年2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学华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学华
刘学华,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郧县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师永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2年2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师永学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师永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