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出了问题找谁都没有用”
——六论余世明在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讲话精神
县委书记余世明在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告诫全县党员、干部:“干部存在违纪违法事实,一旦被查处,找谁都没用,再好的关系也不能抹掉事实、规避处罚,只有自已才能够挽救自已。不断完善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堵死了‘后门’,千万不要捧着找关系说情开脱的‘老皇历’,这样既害人又害已。”
出了问题找人托人说情打招呼通关,寻求庇护,开脱罪责,本身就是不收手,不收敛,是腐败特权思想观念的继续作祟,是违纪违法行为的再次延伸和跟进。其实,所有这样的努力,在反对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面前都是徒劳无益的。事实一旦成立,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使其灭失,痕迹永远留存,必然依序进入处理流程终端,不可逆转。“后门”是很难进去的,进去了也起不了任何作用。不仅如此,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不管是托人者还是被托者,都要受到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为保证反腐斗争不受影响、不受干扰,相关的制度和机制都已经建立,并且在不断完善。如《党纪处分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纪国法中,均明确规定了相关登记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根据这些规定,都建立了对说情干扰行为说“不”的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工作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如实填写《说情干扰记录表》,把情况悉数记录在案,全程留痕,直接报干部监督部门处理,进行责任倒查与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处罚。这一制扎紧的制度“笼子”,不管是对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领导及干部,还是对其他国家机关领导及干部过问案件都划出了“红线”,对其正确履行职责的权力进行刚性约束,为解决特权思想、权大于法、人情关系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对扰乱公正执纪执法行为给予了有效防范。
错已犯,痛也罢,哭也罢,别人是帮不上忙的。有不少党员干部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委调查时,才开始反省人生,忏悔过往,在失去后才知道自由、家人、事业的珍贵。“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这一朴实的道理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那些以身试法,以身涉险的人终会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
所以,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触犯了党纪国法,最好的出路就是配合调查,主动交待,真心悔过,诚恳接受处罚,争取从轻发落,自觉改造,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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