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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10日召开

时间:2011-12-14 16:41:43      字体:  打印  播放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湖北日报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 1月10日在武昌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湖北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其他。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秘书长:

王树华

副秘书长:

张汉涛 骆新华 周崇堂 文成国 程 逖 刘安民 熊维明 杨玉华(女)祝新铭 黄立国 江德寿 周家柱 王耀辉 张冬斌 刘景旺 李玲玲(女)朱曙霞(女)龙炳煌 李坦 张天弓 赵 斌

关于撤销李宗轩等4人

十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省政协十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撤销李宗轩、吴爱国、夏国玺、樊建国等4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关于朱忠华等4名同志

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朱忠华、周崇堂、李庭中、郭俊苹等4名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常务委员职务。

关于李庭中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李庭中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朱忠华等8名同志

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关于十届省政协委员人选调整增补的函》(鄂统字[2011]292号)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朱忠华、周崇堂、郭俊苹、李庭中、刘宏煊、黄治尧、马学荣、丁烈云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委员职务。

关于增补陈天会等22名同志

为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补韦会林、王启泉、王静平、石山、冯祖强、许儒、李亚隆、刘沐珍、阮继清、朱清涛、陈天会、何兆成、肖伏清、邱安翔、杨步国、张建仁、邹晓瑜、吴朝安、姚仁安、徐汉明、梅祖恩、彭明等22名同志为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关于沈昌发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沈昌发同志不再担任十届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沈昌发同志任十届省政协委员

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沈昌发同志任十届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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