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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警方公布5起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案例 多名嫌疑人被抓获

时间:2018-09-11 16:52:36      字体:  打印  播放

秦楚网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报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4月8日,竹溪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指挥部通报,自2月2日以来,竹溪警方紧紧围绕10类涉黑涉恶打击重点,宣传、摸排、打击、深挖多措并举,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竹溪警方已对30岁的中锋镇男子蔡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40岁的城关镇男子谢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49岁的蒋家堰镇男子李某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28岁县河镇男子张某某等人涉嫌赌博案等5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行政拘留涉赌人员40人,其他几起涉恶线索正在查证中。

据竹溪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案件具有明显的涉恶特征:

为达个人目的,“软、硬”暴力兼施。如在蔡某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中,蔡某等为索要赌博债务,先采取不准许受害人随意离开、近身贴靠、跟踪等“软暴力”手段,进而紧逼升级,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索要赌博债务。又如李某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中,其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对村干部实施殴打、对建房工地拉闸断电阻拦施工、采取辱骂、阻拦警车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为获取非法利益,多人被拉拢入伙。违法犯罪嫌疑人柏某、谢某某、张某、张某某等人均系无业人员,他们在利益驱使下,与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沆瀣一气,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参与预备赌博资金、拉人参赌、看场子以及索要赌博债务等各个环节。

同时,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人员中,多数有刑事、行政违法犯罪前科,如:李某曾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卢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秦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10年;卢某某、李某曾多次吸毒、盗窃。为逃避打击处理,他们在违法犯罪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反侦察意识,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试图聚众造势,转移公安机关调查视线,掩盖违法犯罪事实。

“采用暴力手段非法拘禁、辱骂、殴打被害人,索要非法债务,侵害了公民人身安全和自由;横行乡里敲诈勒索,致使当地村民怨声载道,甚至公然挑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聚众赌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倡导的文明之风、美好乡风背道而驰。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必须祭出重拳严厉打击,绝不容许其形成气候。”竹溪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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