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记者 李艳敏)强行占有安置房,经过裁定态度依然非常强硬,未在裁定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28日,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汇湾镇秦坪村村委会前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部分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50余名村民共同参与见证了县人民法院此次巡回法庭的公开审理过程和随后的强制执行活动。
审理现场
据悉,2017年汇湾镇秦坪村集中建成了一批易地搬迁户安置房,建成后该村村民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以各种理由先后强行占有了4套安置房。其中李某甲非法占有2套房屋、李某乙非法占有1套房屋、李某丙非法占有1套房屋。
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日立案受理了该村村民委员会诉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返还原物纠纷三件案件,并组成合议庭,同时决定将上述3案在秦坪村巡回就地审理。
审理现场
8月22日合议庭成员分别到汇湾镇政府、秦坪村开展调查,并对三被告进行了询问,针对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事实及理由分别进行了调解,希望通过庭前协调的方式化解纠纷。经过数小时的耐心细致工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8月23日原告以其他安置户急需住房安置为由,向该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该院依法裁定准予先予执行,要求三被告立即腾退所占房屋,并于同日给被告送达了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张贴了执行公告,并再次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析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在多方努力下,被告李某乙、李某丙逐渐认识到自己占有安置房屋于理不合、于法无据,主动腾退了所占房屋,原告申请撤回了起诉,但李某甲态度非常强硬,未在裁定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于是,该院决定在案发地对该案公开审理并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李某甲应将其占有的位于秦坪村秦坪台子一期工程2套共200平方米的安置房立即腾退并返还给原告汇湾镇秦坪村村民委员会。
执行现场
宣判后,李某甲仍拒不腾退强占的房屋,于是县法院根据执行裁定,决定对该案开始强制执行。历时五个小时,法院干警将房屋全部腾退完毕并顺利交付给原告,执行活动全程文明、规范、有序,受到了在场干部群众和代表委员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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