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发〔2011〕18号
中共竹溪县委
关于在全县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治庸问责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以“六个专项治理”为抓手的作风建设,县委决定,从11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专项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大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软强责任”为主要任务,努力促进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生态竹溪、能源竹溪、人文竹溪、宜居竹溪”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抢抓发展机遇、正确执行政策、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浓等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形成良好风气。
(四)治软强责任。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回避矛盾、不敢碰硬、不敢担当、不讲原则、一团和气、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监督缺失、履职不力,管理软弱、问责不严等问题,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执行能力。
三、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时间: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
(二)对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科(股)室负责人。
(三)内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履行本职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和落实全县重点工作的情况。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问责追责:
1、上班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外出吃早餐、打牌下棋,上网炒股、玩游戏,串岗、闲聊等行为;开会无故缺席或随意顶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工作日中午饮酒(含公务接待)、值班时饮酒、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等违反“禁酒令”的行为。
3、公车私驾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或参与赌博、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行为。
4、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
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指令性任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6、作风不实、消极应付,特别是在重点工作推进中,对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故意刁难拖延,办事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工作推进落实的。
8、服务观念差,强调部门利益,耍权势、抖威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滥用职权,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9、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答复、久拖不决,或者态度生硬、方法简单,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教唆或参与教唆不明真相群众非正常上访的。
11、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重要情况和重要数据的。
12、散布、传播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信息的;不遵守社会公德,违反职业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损害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
13、在单位或者领导班子中不讲团结、拨弄是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14、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不敢管理,做老好人,庸碌无为,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15、干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出现工程、人员、资金安全问题的;违反保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透露未公开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16、在重要事项决策中,违反规定程序、议事规则,造成决策失误、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
17、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恶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的。
18、需要进行问责追责的其他行为。
四、问责追责的主要方式
问责追责主体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追责。
(一)对造成损失或影响尚未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就地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造成损失或影响且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11月1日至15日)
1、层层宣传动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由党员干部全员参加的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
2、组织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省、市、县委关于治庸问责的文件等,对党员干部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3、开展专题讨论。以“实施‘十二五’规划,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自查问责(11月16日至12月31日)
1、集中排查问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单位在“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机关管理和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在实行目标管理、推进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制约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
2、落实整改措施。以治庸问责为主题,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过程中,既要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又要大胆揭露和曝光个别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及时向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面典型材料和反面典型案例。
3、开展督查问责。各乡镇、各部门对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庸懒散软”问题,进行明查暗访、督查问责。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的方式,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明查暗访并进行曝光。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给予相应处理。
(三)总结提高(2012年1月1日至31日)
1、总结经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治庸问责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推广治庸问责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加强干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奖罚等制度建设。
2、表彰先进。全县治庸问责专项活动结束后,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3、完善制度。以治庸问责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业绩考评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治庸问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治庸问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治庸问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为治庸问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纪委监察局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明显失职失责的单位和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对突出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县委组织部要将治庸问责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制度,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抓治庸问责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县、乡、村集中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上取得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治庸问责工作的预警防控、监督检查、教育惩处等制度,确保治庸问责工作长效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依靠群众、面向群众,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各单位在治庸问责工作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大力宣传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治庸问责 实施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
机关各办局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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