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文〔2011〕31号
中共竹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关于强化督办检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十发[2011]16号)、《关于成立市强化督办检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十办文[2011]58号)以及县委开展《竹溪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五条禁令》(溪纪发[2009]17号)等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春存 县委书记
副组长:余世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文新 县委副书记
夏良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贺德斌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总工会主席
杨 武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彭 艳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罗显意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办室主任
王大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田 国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万克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喻泉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立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帅建国 县人社局局长
胡旭光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雷兆东 县纪委常委
熊荣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田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旭光、雷兆东、熊荣荣、余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问责组、综合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一)督查组
组 长:田 国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胡旭光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邓祖奎 县委政府总值班室主任
许祖胜 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1、督查一组:
组 长:邓祖奎 县委政府总值班室主任
成 员:熊荣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胡清志 县法院纪委书记
督查单位:党群系统、政法系统、宣传系统。
2、督查二组:
组 长:胡旭光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凌 凯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胡 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赵昌明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督查单位:政府系统、农业系统、发改系统、教育系统、经贸系统。
3、督查三组:
组 长:许祖胜 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成 员:向 勇 县纪委执法室主任
蔡 雷 县农业系统纪工委书记
陈远学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15个乡镇
(二)问责组
组 长:明安成 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新军 县纪委常委
成 员:王 剑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彭金枝 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谭 竞 县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何智伟 县纪委干部
(三)综合组
组 长:雷兆东 县纪委常委
副组长:余 意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成 员:段家乔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郭 军 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田光礼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夏 阳 县纪委干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通知
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