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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工作报告(摘登)

时间:2011-11-29 14:28:59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何昌波

近五年主要工作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也是干警素质持续提升,基层基础逐步夯实,社会形象明显好转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恪尽职守保稳定,宽严相济促和谐。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着力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五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刑事案件249件34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23件453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37件319人;提起公诉289件405人。所有案件全部及时办结,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始终坚持把人性化理念融入办案当中,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彰显依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8件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7件7人。在坚持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着力防止因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不规范引起矛盾事端,切实防范、杜绝涉检信访的发生;制定下发了《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确保将涉检信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开通举报、控告、投诉、申诉、咨询、查询“六合一”12309统一受理电话,建立健全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接访受理“四整合”工作机制。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75件,其中检察机关自行办理318件,及时转有关机关处理5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22件;开展司法救助1件。在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中,妥善处理化解涉检上访9件17人,较好地实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发挥了“预防、保护、救助”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维权体系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反腐倡廉,大力查处腐败案件。始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线索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指挥办案工作,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农田水利、退耕还林、移民安置、扶贫开发、惠农资金发放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并针对县域经济的特点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布局,先后开展了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管理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尤其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自侦工作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仅2008年,我院有2件自侦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例。5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4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所办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作有罪判决达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在毫不松懈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专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促使县直各单位进一步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成预防合力。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潘口电站移民迁建、谷竹高速公路建设、扶贫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活动中,开展预防调查11次、剖析案例23件、开展警示教育31场次、提出检察建议109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82次、提供预防咨询75次。
五年来,我们牢记使命强化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全力以赴维护正义。狠抓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撤案1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13人、追诉漏犯1人、追漏罪19起,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46件次。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2件2人。建立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程序,开展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建议提请抗诉7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纠正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1件。对不服法院正确判决的申诉案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定纷止争、理顺情绪等工作,努力让当事人息诉服判,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共息诉案件36件。全面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管违法情形的监督纠正力度,扎实开展监管执法活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驻所检察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与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五年来,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40余次,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60余起,提出检察建议4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五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带好队伍,强化教育夯实基础。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抓好理论学习、“一岗双责”落实,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执行上级各项禁令,严格遵守《廉洁准则》,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暨检风检纪整肃、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岗位“学练赛”、“五个一”读书和创先争优、争创“十型”检察官等活动,科学制定优惠政策促成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21名干警接受学历再教育、20余名年青干警补充进院、100余名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以实际行动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竞赛等活动20余次,激发干警活力,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认真落实从优待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内设机构成功升格,干警政治待遇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大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力度,抢抓“两房”建设机遇,积极争取我院技术侦查大楼建设项目并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检察三级专线网、内部局域网、内外门户网站、视频会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先后投资70余万元购置了办案用车4台,投资50余万元装修了控申接待大厅、警务区和水坪检察服务站,为规范文明执法创造了良好条件。这些措施推动了队伍整体素质和检察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干警中涌现出一大批忠诚敬业、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全院20个团体和67名干警受到县以上表彰,党建、党风廉政、普法、档案、保密、计生、卫生等10余项工作多次受到县以上嘉奖;同时全院文明创建工作也大步迈进,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次、市级文明单位1次、县最佳文明单位1次;2名同志先后当选为县首届、第二届“道德模范”。
五年来,我们紧贴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步调一致助力发展。紧紧围绕“一统三分”、“工农对接”、“竹房城镇带”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移民迁移安置、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解决,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侵害外商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为改革开放、招商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认真组织开展四联四帮、“三万”、“四进四访”等活动,帮扶贫村制定脱贫规划并付诸实施,先后多方争取资金70余万元,帮助扶贫村做好通村通组路、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文化书屋等建设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涉及民生案件的发现受理、及时办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民生问题在检察环节得到妥善解决。积极推行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机制,2010年正式设立了水坪检察服务站,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范围;大力推行弱势群体申诉案件优先快速办理机制,接受口头申诉,上门询问核实案件事实;全面推行法制教育机制,先后开展了“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200余场次,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五年来,我们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阳光操作保障公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及时报告检察工作,主动争取重视和支持;对县委、人大交办的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建议和议案组织专人限期办理并及时反馈。指定专人、落实专门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30余次,听取意见建议40余件,并将其融入检察工作,指导检察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展检务公开400余项,建立涉检网络舆情收集专报机制,通过网络舆情听民声、察民意,从中吸纳合理化建议60余条,接受舆论监督改进工作20余项。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主动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严格执行“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办案纪律和全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办案“一案三卡”制度,杜绝了办金钱案、办关系案。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业务量化、指标硬化、措施强化制度,修订了办案规程、检务保障、检务督察、工作管理等多项工作机制。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是我县加快发展、奋力赶超的黄金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县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检察院提出的“三个体系”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推进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未来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为服务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构建“两区一中心”,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建设中国绿谷、培植全国生态经济大县”目标,促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既要依法查处犯罪案件,又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等犯罪,又注意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继续抓好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和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全面加强和大力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准确把握诉讼监督工作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紧紧抓住诉讼活动中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执法违法等问题;狠抓诉讼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问题,狠抓涉及民生民利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强化法律监督的改革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其他司法机关支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四)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监督制约,重模范带头,重廉洁自律,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先进检察文化指导工作、教育干警、服务社会、推动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力度,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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