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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登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时间:2011-11-29 14:25:5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县科学发展
常委会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把法律规定应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大事纳入决定范围,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适时、慎重、正确地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常委会先后作出决议决定14件。一是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常委会积极调查,充分讨论,认真审议,结合实际,依法作出。二是凡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需要人大作出决议决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先行调研,审慎作出。三是对县委安排和“一府两院”要求,需要人大作出决议决定的事项,常委会适时作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按照“把法定性的工作做硬,把程序性的工作做实”的工作要求,务实行权。本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3个,提出审议意见300多条,组织开展调查、检查、视察活动259次,提出建议意见600多条,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6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74件4137人次。
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刻解析困扰经济发展深层矛盾,认真探求改善县域经济发展对策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积极支持政府推进工作。每年除法律规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等工作进行监督外,常委会还对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和旅游工作、产业建设等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事项进行了视察,对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工作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对民生事项的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切实关注民生,加强了对民生事项的监督。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农村低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廉租房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校安工程等工作情况报告,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城区供水、住房公积金管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对民生事项的监督,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逐步提高。
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为不断促进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委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公务员法》、《职业教育法》、《防震减灾法》、《食品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种子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分别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推动和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两院”工作,经常组织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两院”检查和视察,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查,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促进工作开展。认真分析代表提出的需由“两院”办理的建议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监督,督促办理落实。
三、规范人事任免,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集体决策”三大原则,把好“任前考试关、任中审议关、任后监督关”三个关口,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了党委组织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延续和重要的组成部分。五年来,常委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过程中,注意了解党委的意图和人大常委会任免情况的双向交流与沟通,理解和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定原则的关系,并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履行职责,既保证党管干部原则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坚持任命制度。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对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到会作供职报告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坚持颁发任命书制度,对常委会表决通过、依法任命的人员,当场颁发任命书。三是坚持任后监督。对县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和本县区域内中央、省、市所属的国家机关,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五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人次。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更有利于促进人大工作。五年来,常委会为代表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培训,开展活动,主动积极为代表服务,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是及时寄发学习资料,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本届常委会产生后,编印了《代表手册》等必要的学习资料。每年及时向农村代表寄送《今日竹溪》、《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定期向代表介绍全县的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报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主要工作情况,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主动地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二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按照选区或工作性质以及“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划分组建了19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健全完善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代表深入开展以“提一条有质量的建议、参加一次专题视察调查、走访一次选民、帮扶一户贫困户、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参入一项产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全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活动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调动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五年来,常委会先后邀请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活动,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热情。三是督办议案建议办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为促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明确了领导责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出了办理要求,完善了办理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奖惩。代表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整理分类,及时交办,并对“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定期了解办理情况,专项督办检查。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共督促办理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04 件,见面率、办结率均达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四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人大工作均衡开展。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决策水平,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狠抓了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常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地组织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专业知识。长期坚持不懈地学习,使人大干部的理论素质得到了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机关上下风清气正,形成了合力谋事、公正处事、和气共事、扎实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对外交流,学习外地经验。常委会十分注重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积极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能力。鄂渝川陕巴山地区部分区县按期举行的人大工作联席会,常委会每年都认真准备,积极参加,注重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人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人大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常委会把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作为扩大影响,加强与外界和代表联系的重要抓手。在制定并坚持宣传奖励制度,鼓励人大机关干部积极加强宣传的同时,利用县内新闻媒体、人大网站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动态,增强人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有力的宣传,为全县公民的政治参与搭建了平台。五年来,常委会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宣传文章628篇,在国家、省、市各级组织的人大宣传调研文章评选中,多篇文章获奖。四是坚持制度建设,规范人大工作。本届常委会产生后,根据《监督法》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制定出台了《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等25项工作制度,为规范常委会的工作提供了保证。五是坚持“五字”要求,履职务求实效。常委会坚持“把法定性的工作做硬,把程序性的工作做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了“实、严、活、新、深”五个字的具体要求,确保了常委会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六、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
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至关重要。我县今年9月18日开始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在县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筹划,细致安排,制定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实际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以会代训部署了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了选举工作骨干;印发了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南》;召开了选举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分组深入县直和各乡镇选区,处理问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困难,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确保了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按步骤、有组织、分阶段地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依法选出新一届县人大代表204名,乡(镇)人大代表8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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