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中共竹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性、战斗性、创造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竹溪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内监督,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实落地。深化作风建设,从严纠治“四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执纪审查,践行“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惩防结合,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拒腐防腐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改革,深入探索实践,不断激发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生机和活力。注重自身建设,强化教育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落实新要求,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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