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校以中央8号文件为指针,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校德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把德育融合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全方位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德育队伍的激励保障机制,按规定配好德育队伍,特别是德育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邀请热心德育工作的校外人士担任兼职教师、开设讲座或参与组织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充分调动了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依据《中学德育大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三个年级德育工作重点,七年级为起始阶段,抓养成教育,习惯养成为重点;八年级防止分化,侧重点在巩固提高;初三年级侧重理想、成才教育。通过制定目标,文明督导队劝导活动、班集体建设等途径,以“四个学会”为前提,让学生“做人从学会感恩开始,做事从学会扫地开始,学习从学会思考开始,习惯从学会做操开始”,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四有”新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学校以《守则》、《规范》为蓝本,制定了《竹溪实中学生管理制度》、《日常行为规范具体要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划,制定《竹溪实中学生礼仪常规》、《竹溪实中班级量化考评方案》,通过学习、考试、观看录像,开展主题班会和行为规范训练、“不文明行为大讨论”、行为规范检查和整改、设立“曝光栏”等;以“文明班级”评比为活动载体,内容全面,可操性强,班主任、同学参与意识浓烈,对树立同学集体荣誉感,良好班风形成有较大推动作用。实行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强化师生爱护公共财物意识;实行一日三扫卫生制度,垃圾袋装,保持全天候校园整洁。让全体学生认识到行为规范、思想道德方面的“可为”与“不可为”,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赢得了家长、社会的广泛赞誉。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为学校科学发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2000年至今,连续11年被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3年2月,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中小学综合实力50强学校”,建校18年年年中考雄居全县之首,2007—2011年连续五年被评为“竹溪县中考质量最佳单位”。(张才军)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