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竹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竹溪县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17-10-17 16:22:45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针对目前灾情发展趋势,为有效应对持续降雨天气,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根据《竹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减灾委研判,认为此次灾害损失已达到启动县级救灾应急Ⅲ级响应标准。县减灾委决定从10月17日上午10:00时将我县救灾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请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竹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助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政治稳定。

 

竹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