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闵志慧 胡雪丽)20日,寿康永乐超市门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来来往往的行人或索取宣传资料边走边看,或驻足观看宣传展板,或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记者了解到,这是县人社局组织开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我县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确定,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县级财政负担不低于10元。为鼓励广大适龄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县级财政在补贴1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为:选择20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县政府另增加5元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0元。县级财政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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