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县纪委始终把“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坚持“四责合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细化制度,清晰明责。协助县委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等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年初,修改完善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竹溪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了责任,明确了任务,传导了压力。
动态监控,全程督责。县纪委建立了台账管理、销号管理、痕迹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年初巡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制度,对上年检查结果进行了先后排名、公开通报,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发函整改,将监督检查落实到平时。
定期“面试”,现场考责。今年年初,鄂坪乡、国税局等5名“一把手”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支持执纪监督工作、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质询和测评,达到了红脸出汗、传导压力的效果。
“一案双查”,从严追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责双问”。今年以来,对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的38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9人,工作约谈7人,批评教育6人,责令10人作出书面检查;对落实环境保护不力的2个单位责令限期整改,2人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1人;对今年发生的8起森林火灾进行了问责调查,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2人,工作约谈2人,3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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