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阔斧地破格擢用年轻干部,大力推进干部年轻化,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但是,干部年轻化也要防止“政绩化”,防止把片面降低干部任用年龄作为考核组工部门政绩的主要指标。
推进干部年轻化是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一些地方出台各种考核办法,把降低新任干部的平均年龄作为衡量组工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干部年轻化被“政绩化”以后,一些部门出于自身政绩的考量,片面追求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低龄化”,甚至不惜“放卫星”,追求诸如“最年轻市长”、“最年轻县长”之类的政绩光环。
推进干部年轻化的目的,是干部队伍工作质量与效能的最大化。衡量组工部门工作的质量,当然要看新任干部的平均年龄,但这只是一个浅层的、表面的指标,更重要的指标是新任干部的知识、年龄、能力结构是否优质,能否胜任工作的要求。片面以新任干部的平均年龄作为政绩衡量指标,把干部年轻化“政绩化”,这种简单化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懒政思维,容易把干部年轻化引入误区。
按理说,推进干部年轻化是件值得大力倡导和叫好的事,但从目前看,一些地方每出笼一个“最年轻的镇长、县长”,都要引起很大的非议。其中原因,一方面是年轻干部提拔使用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人们怀疑这些年轻干部是靠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而不是靠个人能力与努力坐上“直升飞机”的;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的干部年轻化被扭曲成个别单位和部门捞取政绩的工具和手段,背离了干部年轻化的本意和初衷,这样的年轻化自然难免非议。
让干部年轻化走出“政绩化”误区,当务之急是要改革干部选拔机制,完善现有干部选拔方式,变“少数人中选拔少数人”为“多数人中选拔多数人”,尊重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话语权。一个岗位,是年龄大些的干部胜任,还是年轻干部胜任;一个年轻干部,该不该破格提拔使用,不应该由少数几个人坐在办公室拍脑袋决策,而应该倾听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意见。当干部的选拔任用不再由少数几个人决定,干部年轻化就不可能被“政绩化”,那些“为年轻而年轻”、“没有最年轻,只有更年轻”的种种现象就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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