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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世明要求: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时间:2017-04-27 12:05:56      字体:  打印  播放

余世明收听收看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暨宣教月电视电话会后要求

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竹溪新闻网讯(记者姚丽)26日,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召开。县委书记余世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英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贤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汤莉等在竹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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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和违纪党员干部忏悔材料。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纪律定力,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增强道德定力,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增强抵腐定力,从细节严起,从小节防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要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同时发力,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制度、严厉的问责促进风化俗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宣教月活动是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促进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要认真总结,不断创新,构建湖北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参加活动,推动宣教月活动在基层落实;务求实效,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加强督促检查,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严肃追责问责。

  全省电视电话会后,十堰召开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启动全市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在收听收看省、市电视电话会后,余世明对我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学习《准则》、《条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活动和知识竞赛,使《准则》、《条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铁律。二要开展思想教育,增强理想信念。在开展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把警示教育案例贯穿其中,从身边事、身边人吸取教训。三要丰富宣教载体,培育廉政文化。县纪委在宣传月活动方案中安排了八个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好这些活动,培育廉政文化。四要深入对照检查,增强拒腐能力。党员干部要对照《准则》、《条例》要求,检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拒腐能力。五要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早、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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