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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1-09-26 10:04:03      字体:  打印  播放

(记者张涛通讯员谌启斌)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竹溪县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审计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县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全面启动。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实施,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对于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提出要求,明确化债时间。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细化步骤,落实责任主体。本次化解债务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逐笔核实、摸清底数、分清结构、不重不漏、真实反映”的总体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审核债务要做到五个分清,即债务产生时间要分清,债权人(资金来源)要分清,举债用途要分清,建设标准内外的债务要分清,举债主体要分清。同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责任主体并负责具体实施。
确定目标,划定化债节点。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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