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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建言献策:下重手治理乱埋乱葬 让好山好水好景造福子孙后代

时间:2017-04-12 16:55:47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政协调研组


“三廊”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突出“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战略、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重要抓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人居环境更优的目标。但在走访调查中,老百姓普遍反映乱埋乱葬现象比较突出,像一位美丽姑娘脸上长满了“麻子”,健康的躯体长满了“疮疤”,严重影响了“三廊”建设效果和竹溪对外美誉度。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并呼吁尽早规范,抓紧治理。

一是“乱埋乱葬”较为普遍。我县殡葬以传统的土葬方式为主,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墓地供群众安葬,殡葬活动无序而混乱的现象比较突出,存在着乱埋乱葬、随意建坟的现象,山头田间、干道两旁、村前屋后,随处可见不规则的坟墓。尤其是在高速、国道沿线,本来是一幅乡村美景,但坟头碍眼、墓碑吸球,大煞风景。

二是“竞相攀比”愈演愈烈。有些坟墓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建造十分豪华,争面子、耍阔气、摆排场,建大墓、立大碑盛行。有的“土豪”甚至葬一棺坟、买一面山、圈一块地、建一处墓场。

三是丧葬陋习贻害较大。丧葬陋习既浪费土地资源,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森林火灾,还加重了群众负担。据统计,我县每年因丧葬占用耕地及林地近200亩,造成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近几年乡镇火灾80%以上是由祭祀烧纸引起的,损毁了大片的森林资源。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规范,治源头。一是尽快出台乡村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公益性墓地建设。建议对试点乡镇的公益性墓地建设给予一定的补助,解决兴建公益性公墓所必需的经费,确保试点乡镇能够按照“三统一”(统一墓地、统一规格、统一葬坟)的标准予以落实殡葬改革。二是出台生态殡葬激励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推进殡葬改革。对集中安葬、生态安葬的进行补贴,降低居民丧葬费用;对率先在公墓区下葬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农村困难家庭在公墓集中安葬的丧葬费用实行减免或补贴等。三是从严控制公益性墓地收费。县物价部门应认真测算殡葬服务和公墓成本,科学制定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从严查处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四是建立殡葬行业协会,想方设法管住支客师、地理先、墓碑制造者等。

二、抓教育,重引导。一是抓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和政策,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工作;二是抓正面引导。倡导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农村能人带头移风易俗,带头从简丧葬,带头下葬公墓;三是抓舆论监督。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追踪违法案例,着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四是抓执法强治理。以民政部门为主,组建殡葬执法队,严厉打击建大墓、立大碑现象,杜绝乱埋乱葬,无序安葬。

三、抓重点,强推进。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县城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县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城镇规划区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设立殡葬改革控制区,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二是加快公墓建设,着力解决有处葬坟的问题。县城在加快县殡仪馆迁建的同时,尽快制订农村公墓建设计划,实现一村规划一处公益性墓地。严禁在城镇建设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林场管辖区等地建造坟墓。三是要对高速及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采取迁移、深埋或植树、种草、绿化遮挡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依法处理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豪华墓,坚决杜绝新的乱埋乱葬乱建现象出现,达到“三廊”可视范围内见绿不见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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